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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光南:企業家與科學家之爭讓技術創業者寒心

←手機掃碼閱讀     火星人 @ 2014-03-12 , reply:0
  

 就像關注中國為什麼沒有得諾貝爾科學獎一樣,現在人們開始關注中國為什麼沒有出喬布斯這樣的創業家?

其實就對人類的創新貢獻而論,袁隆平院士決不在喬布斯之下,但中國企業界確實還找不出像喬布斯這樣的人物。雖然王選院士堪稱中國IT業界創新先鋒,但他的影響還主要是在印刷領域。

一些評論認為,這不能怪中國人沒有創新基因和創新能力,而是中國企業的創新基因太弱、創新動力不足、創新能力太差。是什麼原因造成中國企業陷入創新困境?這大概要從中國企業的追求和所處的制度環境中去找原因。

中國企業追求什麼?如果說中小企業要為生存而掙扎,多數是什麼賺錢就做什麼,還可以理解。那些大企業,特別是一些大的高技術企業,得到國家政策支持,擁有充裕的資金,但仍沒有創新的追求,確實讓人扼腕嘆息。

技術創新的道路是充滿不確定性的。即使是喬布斯,也不能對每一次創新的市場效果“打保票”。但是,喬布斯就認為,他的目標從來都不是贏得業務,而是要 創造偉大的產品。他說:“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傳世的公司,這家公司的人動力十足地創造偉大的產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動力來自產品,而不是利 潤。”

如果有一天,中國也有企業能驕傲地說,利潤不是第一位的,創新才是第一位的,那麼中國就距離產生喬布斯的那一天不遠了。

至於制度因素,我認為更需要歷史地來看。與技術創新和創業關係最密切的制度安排是持有技術的創業者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中國企業往往出巨資去買外國的知識產權,但對於內部知識產權卻是另外一番景象。特別是在過去的某一個階段,科技人員的技術創新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

事實上,讓技術創業者更寒心的是一個流傳相當廣泛的高技術企業中“企業家與科學家之爭”的“理論”。這個“理論”的要害是:懂管理的“企業家”可以驅 逐那些不懂市場、閉門造車的“科學家”。在高技術企業中,區分什麼“企業家”、“科學家”,這本來就是一個偽命題。在真正的高技術企業中,如果說真有什麼 “家”的話,那也只有“企業家”,CEO、CTO、COO、CFO、CIO等等,只是分工不同而已。當然,有人精通技術,有人精通管理,有人兼而有之,但 並沒有什麼“企業家”與“科學家”之分。喬布斯是什麼家?他既精通技術,又精通管理,還具有藝術天賦,難道蘋果公司中“企業家”喬布斯和“科學家”喬布斯 常自相打架嗎?發達國家高技術公司的創始人大多是喬布斯類型,現在中國新的高技術企業創始團隊或創始人也基本上是這種類型。有時企業大了或者創始人年紀大 了,他們可能請職業經理人當CEO,但創始人還是老闆,CEO要向他們負責。例如,微軟的蓋茨退居二線后,請了鮑爾曼當CEO。

在改革開放初期,由研究所和高校組建的全民所有制“高技術企業”中,出現“科學家”和“企業家”之爭,這是特殊發展階段的現象。現在回想起來,當時, 中國知識產權制度建設剛起步,研究所和高校的知識產權在創建公司時並沒有進行評估,這樣,作為職務發明的科技人員的知識產權被企業無償使用,其權利無從保 障。雖然後來國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規,強化了知識產權保護,但這類歷史問題如果掌握企業命運者不想補救的話,處於弱勢地位的科技人員是無能為力的。

我對中國創新制度環境的改善很有信心。這些年來有很多創新團隊或創新者(包括海歸)在創業時徵求我的意見時,我總告訴他們,現在中國的知識產權法規制 度越來越完善了,你們可以放心地創業,不過最重要的一條是要學會運用制度安排來合法地保持話語權、控股權。以李彥宏、丁磊、馬化騰等為代表的互聯網時代崛 起的知識企業家們,他們在公司產權制度安排方面比較完善,企業發展后在產權方面的衝突或消耗就少得多,因此,他們可以安心地、更加專註地領導企業創新。這 些新的企業創新團隊或創新者之中遲早會出中國的喬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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