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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觀察:華碩易PC和開源軟體的訴訟保護

←手機掃碼閱讀     火星人 @ 2014-03-12 , reply:0
  

  摘要:本文從華碩易PC源代碼事件出發,指出了國內對於開源軟體法律保護的最根本問題:無準確的法律定位和立法保護。作者以GPL協議為例,分析了如果出現違反該協議,拒不公開源代碼的情況,在中國應如何進行訴訟的問題。如果出現開發者不公開後續代碼的情況,在我國現行著作權法律架構下追究其侵權責任要求所有源代碼開發者一起到齊參加訴訟,這顯然很難做到。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依據GPL協議進行違約訴訟。

  正文:近日剛推向中國大陸市場的華碩易PC已經遭遇了開源軟體版權問題。據開源社區的消息,由於華碩易PC採用了開源軟體Linux作為其操作系統,卻違反了開源軟體的GPL協議,未公開其對於高級配置與電源介面的部分程序文件修改結果的全部源代碼、。由於易PC的公眾關注度非常高,此事曝光后,華碩面臨很大壓力,故其不久即公布了原先未公布的全部源代碼。

  事情雖然不大,而且已經基本解決,但此案反映了很多大公司對於開源軟體的矛盾心態。同時,也暴露了開源軟體的商業化運用弱點。由於開源軟體的源代碼完全公開,對於開發者而言可以節省很多開發成本和時間,因此很多開發者都喜歡使用開源軟體。但另一方面,開源軟體的協議,尤其是Linux等軟體使用較多的GPL協議,卻對源代碼公開有非常高的要求,只要程序中使用了GPL協議的代碼,後續開發者新寫的程序代碼也必須公開,這一點又將影響很多使用者的利益。尤其是大公司,當其推出暢銷的產品時,最擔心的就是競爭對手的亦跟進並模仿其產品,因為這將大大削減其產品利潤。如果其產品的源代碼是公開的,無疑為模仿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對其保持競爭優勢不利。目前就有消息稱宏基亦有類似易PC的產品計劃,聯想也提出了200美元PC的計劃,看來華碩留一手還是有商業利益驅動的。
  
  筆者在《網路遊戲國際化的知識產權之憂》一文中也曾提到過國內開源軟體的違反軟體協議與侵權問題:“部分國內公司存在不少違反開源軟體協議的問題,比如將開源軟體中的源代碼重新編譯後放入自己軟體中的問題,將別人的copyleft變成了自己copyright,這也是侵權行為。在國內,此類問題可能沒有人追究,但到了國外就可能會面臨訴訟或仲裁了。“

  筆者認為,目前國內對於開源軟體法律保護的最根本問題是,開源軟體還無準確的法律定位和立法保護。雖然從搜索引擎上,我們可以搜到頗多此類文章,但國家立法上,並無此方面的規定。立法的缺位使得開源軟體的保護存在諸多法律障礙需要克服。

  下面就以華碩本次涉及的GPL協議為例,分析一下如果出現出現了違反GPL開源軟體協議,拒不公開源代碼的情況,在中國應如何進行訴訟的問題。

  先談一下違反開源軟體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問題。筆者認為,雖然源代碼是公開的,但開源軟體的程序代碼也是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雖然作者公開了源代碼,但這種公開是有條件的,就是任何人使用這些代碼均須符合開源協議規定的條件,因此作者只是有條件的放棄了屬於自己的部分著作權而已,但如果有人不按照軟體協議使用作品,作者有權根據《著作權法》追究其侵權責任或者根據開源協議追究其違約責任。但是從可行性而言,在我國現行法律架構下,追究侵權責任的方式操作性顯然不足。

  如果通過侵權訴訟追究違反開源協議者的侵權責任,並要求其公開後續代碼,法律上的主體資格問題很難解決。主要問題是,在進行訴訟時,我國法律要求權利人一起到齊,這顯然很難做到。

  從法律性質上,開源軟體是一部比較複雜的版權作品,具有合作作品和演繹作品的雙重性質。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無論作為合作作品還是演繹作品進行保護,由於此類著作權的不可分割性,均需要所有作者一起出面進行訴訟才能被法院受理。

  而這事實上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首先開源軟體的作者眾多,很難到齊,其次,即使作者均能授權律師起訴,鑒於開源軟體的作者大多都是國外的程序員的事實,訴訟程序將比較複雜且費時較長。目前,中國對開源軟體的貢獻還比較小,據筆者看過的一份資料,這個比例不到3%,。第三,可能還會存在傳統著作權侵權訴訟中常出現的著作權人身份認證的證據問題。
  
  筆者認為:開源軟體的相關訴訟,在現行法律體制下,相對可行的訴訟途徑只有一條,對源代碼有貢獻的開發者以開源軟體協議簽約者的身份,起訴利用開源代碼編程,但又拒不公開其新編寫的代碼的公司或個人,訴由是對方也是開源協議的簽訂者,但其卻違反了開源協議,使用了開源代碼卻拒絕公開新開發的代碼,只有此種訴訟模式才可能有勝訴的可能。

本文作者:游雲庭,上海中匯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 電話:68407100  MSNyytboy@hotmail.com

(責任編輯: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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